蒙醫(yī)理論基礎-2
(一)陰陽學說
陰陽是我國古代用以解釋自然界一切事物相互對立而又統(tǒng)一的樸素的唯物論和自發(fā)的辯證法思想。據蒙古古代史料及許多文學藝術著作記載,古代蒙古人稱蒼穹為“父天”,稱地球為“母地”。這是蒙古民族中形成的陰陽概念。蒙醫(yī)藥理論是在對自然界有了這種認識的基礎上發(fā)展起來的。在《內經》《四部醫(yī)典》《飲膳正要》等書中,有古代蒙古人善于用熱性療法治療寒癥的記載,如“蒙古灸”;用寒性療法治療熱癥,如“冷敷”和“酸馬奶療法”等。到16世紀末,陰陽學說成為蒙醫(yī)學理論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。陰陽學說認為,世界是物質性的整體,世界本身是陰陽對立統(tǒng)一的結果,宇宙間的任何事物都包含著陰陽相互對立的兩個方面。如白晝和黑夜,晴天與陰天,熱與冷,動與靜。一般他說,凡是活動的、上升的、明顯的、進行的、無形的、輕清的、功能亢進的或屬于功能方面的都屬于陽;而凡是靜止的、下降的、隱晦的、退行性的、有形的、重濁的、功能衰退的或屬于物質方面的都屬于陰。從事物的運動變化來看,當事物處于沉靜狀態(tài)時便屬陰,處于躁動狀態(tài)時便屬陽。由此可見陰陽既可代表兩個相互對立的事物,也可代表同一事物內部所存在的相互對立的兩個方面。事物的陰陽屬性并不是絕對不變的,而是相對的,是根據一定的條件來決定的。蒙醫(yī)認為,宇宙間的任何事物都可以概括為陰和陽兩類,任何一種事物的內部又可分為陰、陽兩個方面。而每一事物中陰或陽的任何一方,還可以再分陰陽,以至無窮。陰陽兩個方面,既是對立的,又是相互依存的,任何一方都不能脫離另一方面而單獨存在。陰陽之間是相互依存,相互消長的,每一方都以另一方為存在條件,二者在一定條件下也可以互相轉化。當陰陽兩者不斷地變化,發(fā)展到一定階段,陰可以轉化為陽,陽可以轉化為陰。陰陽之間相互對立、依存、消長、轉化幾方面的關系,是陰陽學說的基本內容,這些內容不是孤立的,而是相互聯系、互相影響、互為因果的。蒙醫(yī)學運用陰陽變化的相互關系來說明人體的組織結構、生理功能、病理變化和探求藥物性能,并廣泛用于疾病的診斷和治療,以及確定治療原則等方面。
, 百拇醫(yī)藥
(二)五元學說
五元學說(即土、水、火、氣、空)很早被應用于古代印度醫(yī)學。據文獻記載。于14世紀初經西藏傳播到蒙古地區(qū)。在蒙醫(yī)學理論中,對構成人體的“三根”、“七要素”和生理、病理、診斷、治療原則、四施(藥物、外治、飲食、起居)等的解釋,都以五元學說為理論指導。因此,五元學說是蒙醫(yī)學理論體系的綱要。它把事物按照不同的性質、作用與形態(tài),分別歸屬于土、水、火、氣、空五元素。例如:土元素的性質為硬、強、重,以氣味為主,具備味、色、感、聲等性能,為一切物質的本基,對物質有重、穩(wěn)的功能;水元素性質為濕、潤,以味為主,具備感、聲等性能,對物質有滋養(yǎng)、濕潤的功能;火元素性質為熱,以色為主,具備感、聲等性能,對物質有成熟,溶解、燒灼的功能;氣元素性質為輕、動,以感為主,具有感、聲兩種性能,對物質有輕、動、發(fā)的功能;空元素性質是空、虛,只有聲一種性能,為物質的存在、增長、運動的空間,具有間隔的功能。
蒙醫(yī)學認為人體是一個統(tǒng)一的有機整體,其各個部分之間都有密切聯系,這種相互聯系和構成,均和五大元素密切相關。陰陽五行學說在蒙醫(yī)學生理、病理和臨床治療等各方面都成為其所遵循的基本理論基礎。
五元素(土、水、火、氣、空)與三根(赫依、希拉、巴達干)五臟六腑的關系:三根中巴達于屬土水、五臟脾、六腑胃屬五元素的土,五臟腎、六腑膀胱屬五元素的水;三根希拉屬火,五臟肝、六腑膽屬于五元素的火;三根赫依屬氣,五臟肺,六腑大腸屬于氣;循環(huán)屬于空;五臟心、六腑小腸屬于空。, 百拇醫(yī)藥
陰陽是我國古代用以解釋自然界一切事物相互對立而又統(tǒng)一的樸素的唯物論和自發(fā)的辯證法思想。據蒙古古代史料及許多文學藝術著作記載,古代蒙古人稱蒼穹為“父天”,稱地球為“母地”。這是蒙古民族中形成的陰陽概念。蒙醫(yī)藥理論是在對自然界有了這種認識的基礎上發(fā)展起來的。在《內經》《四部醫(yī)典》《飲膳正要》等書中,有古代蒙古人善于用熱性療法治療寒癥的記載,如“蒙古灸”;用寒性療法治療熱癥,如“冷敷”和“酸馬奶療法”等。到16世紀末,陰陽學說成為蒙醫(yī)學理論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。陰陽學說認為,世界是物質性的整體,世界本身是陰陽對立統(tǒng)一的結果,宇宙間的任何事物都包含著陰陽相互對立的兩個方面。如白晝和黑夜,晴天與陰天,熱與冷,動與靜。一般他說,凡是活動的、上升的、明顯的、進行的、無形的、輕清的、功能亢進的或屬于功能方面的都屬于陽;而凡是靜止的、下降的、隱晦的、退行性的、有形的、重濁的、功能衰退的或屬于物質方面的都屬于陰。從事物的運動變化來看,當事物處于沉靜狀態(tài)時便屬陰,處于躁動狀態(tài)時便屬陽。由此可見陰陽既可代表兩個相互對立的事物,也可代表同一事物內部所存在的相互對立的兩個方面。事物的陰陽屬性并不是絕對不變的,而是相對的,是根據一定的條件來決定的。蒙醫(yī)認為,宇宙間的任何事物都可以概括為陰和陽兩類,任何一種事物的內部又可分為陰、陽兩個方面。而每一事物中陰或陽的任何一方,還可以再分陰陽,以至無窮。陰陽兩個方面,既是對立的,又是相互依存的,任何一方都不能脫離另一方面而單獨存在。陰陽之間是相互依存,相互消長的,每一方都以另一方為存在條件,二者在一定條件下也可以互相轉化。當陰陽兩者不斷地變化,發(fā)展到一定階段,陰可以轉化為陽,陽可以轉化為陰。陰陽之間相互對立、依存、消長、轉化幾方面的關系,是陰陽學說的基本內容,這些內容不是孤立的,而是相互聯系、互相影響、互為因果的。蒙醫(yī)學運用陰陽變化的相互關系來說明人體的組織結構、生理功能、病理變化和探求藥物性能,并廣泛用于疾病的診斷和治療,以及確定治療原則等方面。
, 百拇醫(yī)藥
(二)五元學說
五元學說(即土、水、火、氣、空)很早被應用于古代印度醫(yī)學。據文獻記載。于14世紀初經西藏傳播到蒙古地區(qū)。在蒙醫(yī)學理論中,對構成人體的“三根”、“七要素”和生理、病理、診斷、治療原則、四施(藥物、外治、飲食、起居)等的解釋,都以五元學說為理論指導。因此,五元學說是蒙醫(yī)學理論體系的綱要。它把事物按照不同的性質、作用與形態(tài),分別歸屬于土、水、火、氣、空五元素。例如:土元素的性質為硬、強、重,以氣味為主,具備味、色、感、聲等性能,為一切物質的本基,對物質有重、穩(wěn)的功能;水元素性質為濕、潤,以味為主,具備感、聲等性能,對物質有滋養(yǎng)、濕潤的功能;火元素性質為熱,以色為主,具備感、聲等性能,對物質有成熟,溶解、燒灼的功能;氣元素性質為輕、動,以感為主,具有感、聲兩種性能,對物質有輕、動、發(fā)的功能;空元素性質是空、虛,只有聲一種性能,為物質的存在、增長、運動的空間,具有間隔的功能。
蒙醫(yī)學認為人體是一個統(tǒng)一的有機整體,其各個部分之間都有密切聯系,這種相互聯系和構成,均和五大元素密切相關。陰陽五行學說在蒙醫(yī)學生理、病理和臨床治療等各方面都成為其所遵循的基本理論基礎。
五元素(土、水、火、氣、空)與三根(赫依、希拉、巴達干)五臟六腑的關系:三根中巴達于屬土水、五臟脾、六腑胃屬五元素的土,五臟腎、六腑膀胱屬五元素的水;三根希拉屬火,五臟肝、六腑膽屬于五元素的火;三根赫依屬氣,五臟肺,六腑大腸屬于氣;循環(huán)屬于空;五臟心、六腑小腸屬于空。, 百拇醫(yī)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