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(jīng)典探微之讀《內(nèi)外傷辨惑論》(7) 參脈象別方證
腹中痛者,加白芍藥五分,甘草三分。如惡寒覺冷痛,加中桂五分。
如夏月腹中痛,不惡寒,不惡熱者,加黃芩、甘草以上各五分,芍藥一錢,以治時熱也。
白芍藥、甘草相伍,即芍藥甘草湯,出自《傷寒論》,原方治療“腳攣急”。
《湯液本草》芍藥條下:“《象》云:補中焦之藥,得炙甘草為佐,治腹中痛。夏月腹痛,少加黃芩;如惡寒腹痛,加肉桂一錢。白芍藥三錢,炙甘草一錢半,此仲景神方也。如冬月大寒腹痛,加桂二錢半……”
《傷寒論》中芍藥甘草湯方芍藥與甘草的劑量比為1:1,后世多用為2:1,這一用量源于李東垣?
后世醫(yī)家將芍藥甘草湯廣用于治療腹痛及諸多痛證,源于李東垣?
清代醫(yī)家程國彭在《醫(yī)學心悟》中寫道:“芍藥甘草湯,止腹痛如神。脈遲為寒,加干姜;脈洪為熱,加黃連。”與東垣所言同出一轍。
, 百拇醫(yī)藥
黃芩、甘草、芍藥,再加大棗,即是《傷寒論》中治療“自下利”的黃芩湯。顯然,李東垣在這里不是用黃芩湯,而是用芍藥甘草湯加黃芩。
“以治時熱也”,是指腹痛無熱證,而方中加黃芩,是治療夏時之熱所需。這是易水學派常用的“隨時用藥”法。
腹痛在寒涼時,加半夏、益智、草豆蔻之類。
指在秋冬寒涼時,寒濕主時,加半夏、益智仁、草豆蔻之類溫燥寒濕,與夏月加用黃芩例同。
如腹中痛,惡寒而脈弦者,是木來克土也,小建中湯主之;蓋芍藥味酸,于土中瀉木為君。如脈沉細,腹中痛,是水來侮土,以理中湯主之;干姜辛熱,于土中瀉水,以為主也。如脈緩,體重節(jié)痛,腹脹自利,米谷不化,是濕勝,以平胃散主之,蒼術(shù)苦辛溫,瀉濕為主也。
前文所述腹中痛,是在補中益氣湯證的基礎(chǔ)上出現(xiàn)的,治療用補中益氣湯合芍藥甘草湯加減。
, 百拇醫(yī)藥
這一段所述腹中痛,與補中益氣湯證無關(guān),似乎有與前述腹痛鑒別之意。
這一段,以脈象鑒別方證。
臨床上,很多時候,選用某一方或不可以用某一方,是由脈象來決定的。
腹痛,見脈弦,不是補中益氣湯證,是小建中湯證。
同理,見脈沉細是理中湯證,見脈緩是平胃散證。都不是補中益氣湯證。
脈,不能解決所有的辨證論治問題。但,離開脈,辨證論治也是不可能的。
對脈的神化和對脈的輕視,都是臨床不可取的。
那么,補中益氣湯證可表現(xiàn)為什么脈象呢?
前文明確提到“脈洪大”。這是在內(nèi)傷脾胃基礎(chǔ)上陰火盛時的脈象。如果陰火不盛呢?
根據(jù)本書上卷“辨脈”的內(nèi)容可以分析出,右脈大于左脈時,或脾脈獨大于其他五脈時,可考慮補中益氣湯證。
補中益氣湯證可以兼見弦脈、兼見沉細脈、兼見緩脈,但只是在內(nèi)傷脈的基礎(chǔ)上兼見,而不可能以弦脈、沉細脈、緩脈為主脈。
實際上,方證與方證之間的鑒別,在臨床上往往就表現(xiàn)為某一點,或脈象、或舌象、或某一主癥。以小標題分隔開的一、二、三、四式的逐條羅列,往往是不符合臨床的。
很顯然,不顧及脈象,而以上述某一方統(tǒng)治以腹痛為主要表現(xiàn)的“消化道潰瘍病”及其他病變,也是不符合中醫(yī)臨床的。即使是有效率達到多高,都對中醫(yī)臨床學無促進作用。, http://www.www.srpcoatings.com(高建忠 山西中醫(yī)學院附屬醫(yī)院)
如夏月腹中痛,不惡寒,不惡熱者,加黃芩、甘草以上各五分,芍藥一錢,以治時熱也。
白芍藥、甘草相伍,即芍藥甘草湯,出自《傷寒論》,原方治療“腳攣急”。
《湯液本草》芍藥條下:“《象》云:補中焦之藥,得炙甘草為佐,治腹中痛。夏月腹痛,少加黃芩;如惡寒腹痛,加肉桂一錢。白芍藥三錢,炙甘草一錢半,此仲景神方也。如冬月大寒腹痛,加桂二錢半……”
《傷寒論》中芍藥甘草湯方芍藥與甘草的劑量比為1:1,后世多用為2:1,這一用量源于李東垣?
后世醫(yī)家將芍藥甘草湯廣用于治療腹痛及諸多痛證,源于李東垣?
清代醫(yī)家程國彭在《醫(yī)學心悟》中寫道:“芍藥甘草湯,止腹痛如神。脈遲為寒,加干姜;脈洪為熱,加黃連。”與東垣所言同出一轍。
, 百拇醫(yī)藥
黃芩、甘草、芍藥,再加大棗,即是《傷寒論》中治療“自下利”的黃芩湯。顯然,李東垣在這里不是用黃芩湯,而是用芍藥甘草湯加黃芩。
“以治時熱也”,是指腹痛無熱證,而方中加黃芩,是治療夏時之熱所需。這是易水學派常用的“隨時用藥”法。
腹痛在寒涼時,加半夏、益智、草豆蔻之類。
指在秋冬寒涼時,寒濕主時,加半夏、益智仁、草豆蔻之類溫燥寒濕,與夏月加用黃芩例同。
如腹中痛,惡寒而脈弦者,是木來克土也,小建中湯主之;蓋芍藥味酸,于土中瀉木為君。如脈沉細,腹中痛,是水來侮土,以理中湯主之;干姜辛熱,于土中瀉水,以為主也。如脈緩,體重節(jié)痛,腹脹自利,米谷不化,是濕勝,以平胃散主之,蒼術(shù)苦辛溫,瀉濕為主也。
前文所述腹中痛,是在補中益氣湯證的基礎(chǔ)上出現(xiàn)的,治療用補中益氣湯合芍藥甘草湯加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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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一段所述腹中痛,與補中益氣湯證無關(guān),似乎有與前述腹痛鑒別之意。
這一段,以脈象鑒別方證。
臨床上,很多時候,選用某一方或不可以用某一方,是由脈象來決定的。
腹痛,見脈弦,不是補中益氣湯證,是小建中湯證。
同理,見脈沉細是理中湯證,見脈緩是平胃散證。都不是補中益氣湯證。
脈,不能解決所有的辨證論治問題。但,離開脈,辨證論治也是不可能的。
對脈的神化和對脈的輕視,都是臨床不可取的。
那么,補中益氣湯證可表現(xiàn)為什么脈象呢?
前文明確提到“脈洪大”。這是在內(nèi)傷脾胃基礎(chǔ)上陰火盛時的脈象。如果陰火不盛呢?
根據(jù)本書上卷“辨脈”的內(nèi)容可以分析出,右脈大于左脈時,或脾脈獨大于其他五脈時,可考慮補中益氣湯證。
補中益氣湯證可以兼見弦脈、兼見沉細脈、兼見緩脈,但只是在內(nèi)傷脈的基礎(chǔ)上兼見,而不可能以弦脈、沉細脈、緩脈為主脈。
實際上,方證與方證之間的鑒別,在臨床上往往就表現(xiàn)為某一點,或脈象、或舌象、或某一主癥。以小標題分隔開的一、二、三、四式的逐條羅列,往往是不符合臨床的。
很顯然,不顧及脈象,而以上述某一方統(tǒng)治以腹痛為主要表現(xiàn)的“消化道潰瘍病”及其他病變,也是不符合中醫(yī)臨床的。即使是有效率達到多高,都對中醫(yī)臨床學無促進作用。, http://www.www.srpcoatings.com(高建忠 山西中醫(yī)學院附屬醫(yī)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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