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“換腦”應對“腦死亡”
4月13日《江南時報》消息,全國首例“腦死亡”在武漢遭非議。兩天來,面對街坊鄰里的七嘴八舌,毛家人十分無奈和壓抑。
面對毛先生親屬的尷尬,專家們呼吁大家尊重科學,多一些理解,少一些責難。我個人認為,“腦死亡”這個新生事物凸現(xiàn)出了當前科普、道德和法律三個方面的“盲區(qū)”,面對如此困難,光靠呼吁遠遠不能解決問題,必須用積極作為的方法為活人“換腦”,才能使毛先生親屬的尷尬不再重現(xiàn)——
首先,要加強科普宣傳,修正“心死亡”才是“死亡”的偏頗認識。長期以來,人們思想意識中的“死亡”概念是呼吸、心跳停止。用科學來溯其根因,它是由腦干功能喪失后導致自主呼吸、心跳的消失,實質上是“腦死亡”導致了“心死亡”。過去之所以不存在“腦死亡”和“心死亡”之說,一是因為這兩者統(tǒng)一于死亡之中,不存在時間差;二是因為缺乏科學知識,只能用可感知的呼吸和心跳這兩種表象來確定是否死亡。
“腦死亡”比“心死亡”更科學,每個人都應借科學的慧眼,透過“心死亡”的表象一眼看清“腦死亡”的實質。
其次,要加強道德建設,鞏固、更新死者也有尊嚴和體面的觀念。“人死為大”的思想和盜墓侮尸者重罰的律令,充分說明死者也是有尊嚴和體面的。現(xiàn)代醫(yī)術讓“腦死亡”者無知無覺地“活著”,給他身上插上許多管子,輸進大量的液體,不斷地折騰,使病人的尊嚴和體面喪失殆盡。說白了,家屬花費巨資只是為自己的面子和感受著想,全然不考慮病人的“感受”。法律保障一個人尊嚴地活著的權利,同樣保障一個人尊嚴地死去的權利。如果一個“腦死亡”的病人能有感受的話,面對生存的無望,他一定會選擇安靜、體面、無痛苦地死,而不同意家屬如此讓他“不得好死”的。
其實,死者的尊嚴和體面不僅僅要表現(xiàn)在他怎么“死”,還要看他的家人怎么“活”。面對自己的親人倒下,親屬和醫(yī)生都會全力以赴地搶救?擅鎸Α澳X死亡”者,明知不可能活過來了,卻超能力地花錢買昂貴的藥物搶救(有的一天要耗費幾千元至上萬元),最終落得個人財兩空。死者已矣,生者尚存,他們因債臺高筑而活得很累,死者地下有知也不得心安,在別人眼里他們活得也不夠尊嚴和體面。
讓死人尊嚴地死,讓生人體面地活,對雙方都有交待,這樣不是很好嗎?
再則,要加快制訂法律,規(guī)范“腦死亡”的認定和器官移植行為!澳X死亡”是醫(yī)學死亡,非常規(guī)死亡,如果處理不好,貽誤了人命,便會成為世俗抵制科學的口實。因此,在法律的約束下,由權威標準權威機構權威人士確定為“腦死亡”非常必要。在這件事情上,我們一要突破“道德不足訴之法律”的常規(guī),先于道德高于道德立法;二要學習他國立法的經(jīng)驗,在“腦死亡”的確認標準、機構和人員上細加規(guī)范,在立法之時就將法律推到比較完善、成熟的地步。
用科普宣傳營造社會氛圍,用道德建設挑戰(zhàn)世俗觀念,用法律制度保障科學惠及蒼生,這些都是“腦死亡”得以立足的先決條件,讓在這些作為中“換腦”,以積極的姿態(tài)接受“腦死亡”,讓死者安息,讓生者幸福。, http://www.www.srpcoatings.com
面對毛先生親屬的尷尬,專家們呼吁大家尊重科學,多一些理解,少一些責難。我個人認為,“腦死亡”這個新生事物凸現(xiàn)出了當前科普、道德和法律三個方面的“盲區(qū)”,面對如此困難,光靠呼吁遠遠不能解決問題,必須用積極作為的方法為活人“換腦”,才能使毛先生親屬的尷尬不再重現(xiàn)——
首先,要加強科普宣傳,修正“心死亡”才是“死亡”的偏頗認識。長期以來,人們思想意識中的“死亡”概念是呼吸、心跳停止。用科學來溯其根因,它是由腦干功能喪失后導致自主呼吸、心跳的消失,實質上是“腦死亡”導致了“心死亡”。過去之所以不存在“腦死亡”和“心死亡”之說,一是因為這兩者統(tǒng)一于死亡之中,不存在時間差;二是因為缺乏科學知識,只能用可感知的呼吸和心跳這兩種表象來確定是否死亡。
“腦死亡”比“心死亡”更科學,每個人都應借科學的慧眼,透過“心死亡”的表象一眼看清“腦死亡”的實質。
其次,要加強道德建設,鞏固、更新死者也有尊嚴和體面的觀念。“人死為大”的思想和盜墓侮尸者重罰的律令,充分說明死者也是有尊嚴和體面的。現(xiàn)代醫(yī)術讓“腦死亡”者無知無覺地“活著”,給他身上插上許多管子,輸進大量的液體,不斷地折騰,使病人的尊嚴和體面喪失殆盡。說白了,家屬花費巨資只是為自己的面子和感受著想,全然不考慮病人的“感受”。法律保障一個人尊嚴地活著的權利,同樣保障一個人尊嚴地死去的權利。如果一個“腦死亡”的病人能有感受的話,面對生存的無望,他一定會選擇安靜、體面、無痛苦地死,而不同意家屬如此讓他“不得好死”的。
其實,死者的尊嚴和體面不僅僅要表現(xiàn)在他怎么“死”,還要看他的家人怎么“活”。面對自己的親人倒下,親屬和醫(yī)生都會全力以赴地搶救?擅鎸Α澳X死亡”者,明知不可能活過來了,卻超能力地花錢買昂貴的藥物搶救(有的一天要耗費幾千元至上萬元),最終落得個人財兩空。死者已矣,生者尚存,他們因債臺高筑而活得很累,死者地下有知也不得心安,在別人眼里他們活得也不夠尊嚴和體面。
讓死人尊嚴地死,讓生人體面地活,對雙方都有交待,這樣不是很好嗎?
再則,要加快制訂法律,規(guī)范“腦死亡”的認定和器官移植行為!澳X死亡”是醫(yī)學死亡,非常規(guī)死亡,如果處理不好,貽誤了人命,便會成為世俗抵制科學的口實。因此,在法律的約束下,由權威標準權威機構權威人士確定為“腦死亡”非常必要。在這件事情上,我們一要突破“道德不足訴之法律”的常規(guī),先于道德高于道德立法;二要學習他國立法的經(jīng)驗,在“腦死亡”的確認標準、機構和人員上細加規(guī)范,在立法之時就將法律推到比較完善、成熟的地步。
用科普宣傳營造社會氛圍,用道德建設挑戰(zhàn)世俗觀念,用法律制度保障科學惠及蒼生,這些都是“腦死亡”得以立足的先決條件,讓在這些作為中“換腦”,以積極的姿態(tài)接受“腦死亡”,讓死者安息,讓生者幸福。, http://www.www.srpcoatings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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